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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超75亿元,授信108亿元!日前,浙江省丽水市举行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推进会,助推丽水争创中国碳中和先行区和气候投融资试点建设。生态环境部、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银保监局、丽水市人民政府有关领导出席会议。
会上,丽水市政府与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浙商银行总行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与浙江省环保集团签订减污降碳战略合作协议,丽水市林业局与浙江农商联合银行丽水管理部签订林业碳汇合作协议。
除了签订合作协议,借智借力多维度助力丽水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本次大会还促成了中国能建庆元风光储共同富裕示范项目等4个重大气候投融资项目与丽水各县(市)、机构签约,总投资达75.2亿元;推进了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等金融机构分别为景宁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缙云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松阳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提供绿色融资支持,授信金额108亿元。
多方力量帮扶,巨额资金支持,为丽水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加装了助推器。“该推进会的召开,是丽水气候投融资工作‘从规划层面向实施层面加速落地、从试点探路向打造样板加快迈进’的重要契机,将进一步推动试点建设走深、见行见效。” 丽水市委副书记、市长吴舜泽在致辞中表示,去年以来,丽水已将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与革命老区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中国碳中和先行区、数智化绿色金融服务应用、碳金融产品和模式创新协同推进,积极探索具有鲜明丽水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路径。
对于下一步工作,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一级巡视员王以淼要求丽水作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重要萌发地和先行实践地,要深化气候投融资试点建设,完善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顶层设计,探索实践多元化气候投融资模式,激励金融机构支持气候投融资项目,逐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气候投融资“丽水模式”。
要如何形成气候投融资“丽水模式”?生态环境部气候司综合处处长丁辉对此提出了具体建议,期望丽水用好气候投融资政策工具,助力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好项目抢占低碳经济制高点,并为企业投融资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高要求,高期望,缘于丽水不断深入推进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据丽水生态环境局党委书记、局长雷金松介绍,2021年丽水市申创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以来,丽水注重与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区相结合,构建气候投融资项目全生命周期培育机制,已为首批纳入气候投融资国家项目库的项目提供37.5亿元信贷支持,首创“碳普惠+生态信用(绿谷分)”体系,落地首笔林业碳汇“未来收益权+保险单”质押贷款,推进巨灾保险省级试点,创新气候投融资金融产品、服务和机制30余个。
“未来,希望大家能一如既往地支持丽水,特别是在能源、工业、建筑、交通、农业、居民生活、科技创新等‘6+1’重点领域,引导更多项目落地丽水、更多资金投向丽水、更多产品赋能丽水,助推丽水成为气候投融资创新沃土。”吴舜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