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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关于建立跨省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的指导意见》和渝、湘、鄂、川、黔5省市联合签订的《跨省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要求。9月26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联合湖南省、湖北省、四川省、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分别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度毗邻地区突发环境事件隐患联合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组织渝湘、渝鄂、川渝、渝黔毗邻地区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隐患联合排查整治有关工作,共保毗邻地区上下游环境安全。
本次联合排查整治工作一共分为四个方面: 一是跨省河流排查,相邻地区地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共同对跨省河流进行排查,形成跨省河流清单。 二是风险企业排查,相邻地区地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分别组织对辖区内在突发事件情况下污染物可能经支流或直接进入跨省河流的环境风险企业及环境风险物质进行全面自查。 三是隐患排查整治,相邻地区地市级生态环境部门结合双方工作实际,共同组织开展环境风险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联合排查整治。 四是共享相关信息,跨省河流上下游毗邻地区之间要以正式公文方式相互共享各自辖区内环境风险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环境应急物资储备等信息,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
渝、湘、鄂、川、黔5省市生态环境厅(局)对本次排查整治工作提出了共同要求,要求生态环境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安排,注重协调联动,严肃工作纪律,对排查整治和信息共享情况进行总结。 下一步,重庆市生态环境系统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稳定工作“宁可百日紧,不可一日松”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上游意识”,担起“上游责任”,深入抓好与毗邻地区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坚决遏制跨省界重特大突发水污染事件发生。